本帖最后由 磅礴三界 于 2012-5-29 10:30 编辑
自元代,“小姐”一词一直是对闺中少女的尊称(如王实甫《西厢记》中崔莺莺)。至民国,更发展为对广大女性的常用称呼。与“先生”相配对,是个传统、礼仪的称谓。曾几何时,不知不觉中,这个称谓却沦落成了妓女的代名词。记得有次到餐馆聚餐,朋友称呼服务员“小姐”,小女孩竟然怒掷杯盘,弄得大家不欢而散。 妓女到小姐的“和平演变”,究竟是一种社会和谐的体现还是人文环境的提升我不得而知。我没法以一个“处江湖之远”的身份去考虑“居庙堂之高”的问题。最多,我只能站在一个“草根嫖客”的角度(笑),去揣测这个称谓下的阴暗心理。于是,“我玩了一个小姐”和“我玩了一个妓女”便在我设身处地、甘入地狱的角色假设里(汗),在反复的对比中发现了微妙的差异。一种心态不辨自明——给自己的玩伴、玩物一个高尚的称谓,使自己的行为也高尚化,达到提升自己品味的目的。久而久之,被捆绑的两个称谓便变得含混不清了。 至此,我不禁联想到时下奇石界“石”与“玉”这两个概念来。自“黄龙玉”一词出现后,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浮躁的赏玩风气的煽动里,一时之间,大家竞相克隆,凡蜡石者皆冠以玉名。四海之内,飞珠溅玉,玉石不分,欲罢不能! 对于这对借喻,为避免各位师友的不快,特作几点解释: 其实好比小姐也是女人一样,玉也是石;好比石头并非就是垃圾的代称一样,妓女,也并非娼妇的别用名。从规范的严谨的用语(笑)可看出娼与妓的区别:一是“嫖娼”。娼者出卖肉体;二是“招妓”。妓通技,卖艺而已。故暂将石比喻为妓,其实也无不妥。而将小姐与玉并论,那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的事情。 因此,为规范社会的语言文字,界定蜡石与玉的概念,小姐和妓女的称谓需要甄别和还原,蜡石和玉也需要各归其位。玉有瑕瑜,石有美丑;妓女有贞烈秀慧,小姐有出墙偷腥。重要的不是名称,而是本质。 当“玉”这一名词有了时下“小姐”之称的贬义时,我们会不会为当初的滥用感到“幽默”呢?当一切返“璞”归真、水落“石”出时,我们会不会为当初的自欺感到可笑呢? 茶余饭后,一点笑料,权博诸君一乐,切勿较真才好:peifu: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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