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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石

网络大战——吃亏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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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主席说------------凡是对网民有利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对网民不利的,我们就要反对!   
         大家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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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有表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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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壁石头 发表于 2010-11-6 21:22
有关部门有表态吗!

还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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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战争没有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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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就是不能随便下我们的线:pe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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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剑阳21木雕 发表于 2010-11-6 21:53
反正就是不能随便下我们的线

如果真的下了我们的线,维护自己权益打官司,打赢打不赢不说,估计99%的用户不知道到哪里去投诉。这几天QQ掉了好几次,只能被迫下掉360浏览器。发展的中国需要百家争鸣,共存共荣。窝里斗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如果360和腾讯是两个血气正盛的孩子,两个孩子打架出事后,我最想知道的是谁是他们的监护人,谁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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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1月06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233)  【字体:↑大 ↓小】

  QQ到底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如何从法律上定性腾讯与360的行为?
  今天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举办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此次事件已经不是两家公司之间的恶战,而是关系广大网民的网络公共安全事件,政府部门应当正面回应,以防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事态不断升级
  11月3日晚,腾讯决定让QQ用户二选一。今天,金山、搜狗、傲游、可牛、百度5家公司联手宣布,将不兼容360系列软件。腾讯和360之间的纠纷已经不单单是两家公司之间的恶战,成了互联网企业的打群架。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表示,腾讯明知其用户中不少人安装了360软件,如果卸载会失去安全保护,但仍然让用户二选一,这是用自己的技术手段强迫别人选择,这种行为不能容忍。
  “从腾讯作出决定起,腾讯360恶战就成了危害网络公共安全事件。”邹海林说,“两家公司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危及用户的网络安全,危及整个互联网安全。”
  而自从腾讯让用户二选一以来,事态不断升级。除了消费者提起诉讼外,也有律师提起反垄断申请,呼吁监管部门介入。
  今天,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工商总局寄出举报信,建议对两家公司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支配地位和两家公司阵营的垄断协议进行纠正和处罚。
  董正伟告诉记者,微软、阿里巴巴、百度等软件行业巨头和互联网企业都参与其中,腾讯360事件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迄今为止最大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案件。
  政府应该严厉处罚
  在两家公司的恶战中,360有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腾讯让用户二选一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反垄断法是此次事件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与会专家认为,360有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诋毁QQ商誉,要看QQ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
  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陈新河表示,QQ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目前很难认定。因为要看三点:QQ有没有扫描用户电脑硬盘、有没有回传信息,回传信息后用来做什么,是用于自身研发还是广告业务,要认定QQ侵犯用户隐私需要更多的证据。
  那么,腾讯有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呢?
  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晋认为,QQ拥有6亿客户,二选一的做法明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规定和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竞争法专家吴宏伟认为,腾讯没有正当理由强制交易,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嫌疑。
  “不只是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董正伟告诉记者,“两家公司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在他看来,两公司分别在杀毒软件和即时通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60对QQ不兼容、对其他杀毒软件进行排斥,并与MSN、阿里巴巴等企业达成默契实施垄断协议,捆绑数亿用户帮助MSN、阿里巴巴等推广软件、削减QQ份额,违反了反垄断法。此外,未经司法审判直接制裁限制QQ用户并诋毁腾迅,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腾讯捆绑用户、强制用户二选一,以及与金山卫士、卡巴斯基、可牛免费杀毒、Avira AntiVir等企业达成默契垄断协议的行为,也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邹海林表示,这次突发事件不亚于一次自然灾害事件,政府应该予以严厉处罚。
  在研讨会上,也有专家认为,要认定腾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很难,相关市场的范围是即时通讯市场还是互联网市场呢?
  两家公司的恶战,损害的是广大用户的利益。目前,已有消费者提起诉讼。专家认为,QQ用户和360用户都涉及到侵权问题,虽然软件、QQ是免费的,仍然能够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
  但是,由于个人力量远远不能对抗一家市值几千亿元的大企业,专家建议专业人士和机构提起公益诉讼。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本报记者 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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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强迫用户二选一 股票市值1天跌掉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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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方战争只有我们老百姓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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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枝竹藏乐 发表于 2010-11-6 23:32
2010年11月06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233)  【字体:↑大 ↓小】

  QQ到底有没有侵犯用 ...

二选一是最无耻的手段,应该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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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净海莲心 发表于 2010-11-6 11:33
利益团伙之间的血拼,殃及的不仅仅是亿万无辜的网民,更曝露出某些职能部门对网络监管方面的不作为。损失的 ...

老师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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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和QQ——不得不说的几句话

2010年11月07日 09:40:38   新浪博客



  
  一、兼容和不兼容:一直在我电脑里都用的好好的软件,突然之间“被”不兼容了。腾讯突然之间宣布和360“不兼容",并且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兼容",360一个劲的要兼容腾讯,从11月3日晚间开始,不断的追着腾讯要兼容它,腾讯一个劲的跑不给兼容。以360一个新兴的IT公司,不断的如弥勒一般要兼容那个不断从怀抱里挣脱出去的腾讯,我们都知道,有容乃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把尊敬的票投给360。

  二、公义与私利:360和腾讯的争端,起源于360以公义的出发点,揭露腾讯QQ“偷窥用户隐私”,甚至自做多情的发布“扣扣保镖”,锋头直指腾讯。腾讯11月3日超常规的雷霆反击则是立足于商业利益被“不法侵害”。一个如菩萨一样要普度众生,要保护用户隐私,一个如被打劫了的大户一样要奋起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个高举公共安全的旗帜,一个挥舞商业法则的利剑。公义维护的是我们每一个弱小的个人私利,别人的商业利益确实需要我帮衬的。义与利的抉择,我选择公义也就选择了维护自己的私利而不是别人的私利。

  

  三、勉强和不勉强:其实还是那个兼容和不兼容的问题,腾讯逼迫我们二选一,要么用QQ,那就卸载360,要用360,就不能用QQ。而360呢,不断的想办法要我们既能用360,又能用QQ。其实,360不断想办法的努力,包含了对QQ的正面肯定。我应该支持谁呢?好比两个人吵架,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好朋友,A说,你放心,你可以继续一方面和我做朋友另一方面又和B保持友谊,B说,你要和我继续做朋友就必须和A断绝往来。一个想办法不让我为难,一个要不断的让我麻烦和不方便。我支持360,他不强迫我。

  

  四、动与静:11月3日之前,360和腾讯在我的桌面上进行了反复的弹窗大战,11月3日以后,各种媒体都披露了360和腾寻的战争,其中大部分都引入了一个新的名词“弹窗大战”,但是,11月3日以后,在我的同时装了360和QQ的电脑里,QQ还在不断的弹窗,让我不能安心平静的和网友聊天,360则安静的躺在我的电脑的右下角,默默的守护我的电脑。一个不断的继续骚扰我,一个安静的让我自己选择。一动与一静之间,我只好不用QQ了。

  

  五、可选与必须:有人预言360和腾讯的战争肯定最终结果是腾讯胜360,一个主要的理由是,QQ是必需品,360是可选品。从功能来看,QQ是一个免费的即时通讯工具,其功能是交流,360主要是保障通讯安全,给我们提供一个免费的网络安全工具。当然我们是首先有交流的需要然后才有保障交流安全的需要。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交流的工具和方法有很多,但是安全应该是起码的和必须的在。在我们的QQ“网友”中,真正称得上朋友的,都是有电话、电子邮件的,都知名知姓知根知底。而那些连电话、和真实姓名都不愿意告诉自己的“网友”,打开QQ明明图标是高亮的,证明他们在线,但是相互之间连“hi”一声的激情都没有,这些“网友”除了可能给我们一些隐晦的猜想,真的没有任何意义了,而且终究不能走进我们现实的生活。这样的“网友”,不是交流“必须”,而是“不必”甚至“不要”交流。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必须,交流方式却是可以多样的。

  

  六、免费与收费:360从一开始就宣称自己免费,而且花钱在电视台做广告讲免费,承诺“永久免费”,QQ也是从一开始就免费使用的。但是我们都知道,天底下没有真正的免费午餐。360和腾讯都是商业公司而不是慈善机构。我用QQ之前用国外的ICQ(意思是 “I seek you”),后来发现国内有个中文的OICQ,就申请了一个号码,5位数。用360也是在它发布之初,之前用过各种付费的杀毒软件。我90年代初开始用电脑,对于电脑安全是重视的,公司所有电脑和朋友亲人家庭购置电脑,我都强调要用正版的防病毒软件。让我用360软件的因素不是因为它的免费,而是因为它帮我查杀了我用其他电脑没有查杀的两个病毒:一个是Autorun.inf病毒,一个是U盘病毒。从此以后,我就不用其他防病毒软件了,我整个用360的过程中,确实没有任何付费。但是我用免费的QQ的历史却代价“高昂”,先是被推荐买了一个“吉祥”会员号码,8位数,每月10元,用了几年,后来最初的5位数号码被“盗”了,再后来,吉祥号码又被“盗”,中间申请了几个免费号码,但是不断“被盗”,后来只好就买了一个QQ行号码,每月2元。我知道,腾讯大厦有我的贡献的,但是这些都是我作为一个成年人自觉的选择,心甘情愿付费的。中间也花了一些冤枉钱,我的女儿读小学和初中期间,迷恋上了QQ秀,不断偷偷用家里的电话甚至跑到我办公室用公司电话充值购买Q币,买一些成年人莫名其妙小女孩却欣喜不已的“服装”或“用具”“场景”装扮QQ秀头像。我不能怪我的女儿,因为,QQ农场推出后,我好几次差点充值买Q币装扮农场,也遇到过几次小网友让我送他们Q币。大人如此,何况未成年小孩?从我的个人经历看,360是真正免费,腾讯是假免费。

  

  七、潜规则与显法律:关于腾讯和360这场战争,曾经有一位朋友给我这样比喻,“两个人互相吵架,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一个人和十个人吵架,我知道肯定不会是十个人同时错了,而是这一个人错了。现在的360就是这一个人。”朋友的理由是360成为众多IT公司的敌对面,肯定是360不对了。但是,他这里说的“十个人”,其实是“一个人”——网络商人。360挑战了网络商界的潜规则。但是360却维护的是最广大网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网络安全。中国现在太多的潜规则,在所有的潜规则面前,普通老百姓都是潜规则的受害者。网络潜规则如果是网络权贵的豪门盛宴,那么360掀翻他们的酒桌我看也没有什么不好。还有一种观点,包括他们争执的双方都认为,目前中国网络和计算机立法不完善,都指责对方钻了法律的空子:360钻法律空子搞不正当竞争,腾讯钻法律空子敢于胁迫用户“二选一”,搞“不兼容”。监管部门目前好象都没有找到干预的法律,“任凭司公斗法,让病人吃亏”,让他们明目张胆的折腾用户,折腾用户的计算机,折腾网络。但是当政者不能因为法律的缺失忘记自己的责任,法律无非是行王道现时的王道就是我们的宪法,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360号称有3亿用户,腾讯也有6亿活跃用户,中间交叉用户也应该是数以亿计,让亿万人民群众受商家折腾、受困扰,监管部门还有什么理由不站出来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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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出面干预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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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官不如现管,只得丢弃360,别了……: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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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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