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杨世明 于 2012-5-2 08:25 编辑
“管它非遗不非遗”说 4月15日,徐州古玩城 “收藏艺术节” 举办的论坛上,我作了“学习《非遗法》,议紫砂壶真假”的发言。席间,一位朋友提出了自己的观念,“我不管《非遗法》不《非遗法》,只要我认为壶制得好就行。” “假如《非遗法》错了呢?”此前,这位朋友也曾提出过这个问题。在宜兴我也听到紫砂艺人向我提出类似的话。当代是个开放、宽容的时代,作为个人的观点无可厚非,他可以保留,也可以变化。但作为一种思潮,也允许商榷、探讨,以至于辩论。 我认为,2006年中国公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后,我们就遇到一个新的历史课题——“非遗”的传承、保护、弘扬。人类的文化遗产有个真假问题,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个“真假”问题,尤其是在我们学习、研究、贯彻《非遗法》的阶段,认清“非遗”的真假问题不仅是个很现实的事情,更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话题。 若做个形象的比喻,人类的文化遗产是“固态的历史”,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一个“鲜活的历史”。我曾以“老壶名是活的文化”为题写了论文,并以“漫话老壶名”为题写出了书稿。固态的历史,若造假则是复制,是鱼目混珠;而作为制作人“管它非遗不非遗”,对“鲜活的历史”造假则是直接对“历史的嘲笑”;作为收藏家“管它非遗不非遗”,岂不仅是亵渎“鲜活的历史”,更是亵渎自己的爱好! 天下事,无独有偶。“老杨,你不要钻牛角尖,管他非遗不非遗,我们的大师、高工等有几个不用石膏模具?”,一位颇有名气的艺人,不止一次地对我说。我回答说:岂止我如此,还有钻牛角尖的人。4月20日人民日报的《观点频道·金台论道》刊发署名“苑利”的文章,严肃地批评“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改成了伪遗产”的现象。文章说:“ 在现实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都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因此,人们很少将它们视为“文物”。其实,就非遗的本质而言,它与文物一样,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是历史在今天的残留。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固态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历史”。由于它们是非常重要的历史见证,所以人们将其作为本民族最珍贵的文化财富保护起来。 但是,在中国非遗保护界,有些人从不把非遗当成“文物”,不但政府改,专家改,就连传承人也在改。政府不是传承人,也根本不知道真的非遗是个什么样,一旦看中,便要“做大”、“做强”,对非遗实施全面改造。可改的结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改成了伪遗产。” “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改成了伪遗产”,由此何谈贯彻《非遗法》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世界的经济越是要一体化,越要重视各个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弘扬。经济一体化的科技基点是电脑,当代能跟电脑叫板,一是艺术,二是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艺术与手的统一体,是“鲜活的历史”,是单调的枯燥的经济一体化大氛围中,最具“历史生命力”的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的奇葩。我们喜爱的紫砂壶即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的原料有地球村独特的惟一性,它的技艺有国际陶艺界公认的“中华绝技”的专一性,它的造型有无限的创作空间,可是我们却是在“没有科研依据和数据”的添加说不清的染色剂,却是把中华绝技“改编成”以“石膏模具”为主体的“半手工”,却是把百分之90的陶刻空间让给了“电脑刻字”-----并还美其名曰:“管它非遗不非遗”! “管它非遗不非遗”下去,就会没有了“非遗”的“宜兴紫砂壶”。 杨世明于《金岛山寺》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附《人民日报》署名文章 人民日报金台论道:刹住非遗改编热 苑 利 2012年04月20日00:00 在现实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都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因此,人们很少将它们视为“文物”。其实,就非遗的本质而言,它与文物一样,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是历史在今天的残留。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固态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历史”。由于它们是非常重要的历史见证,所以人们将其作为本民族最珍贵的文化财富保护起来。 但是,在中国非遗保护界,有些人从不把非遗当成“文物”,不但政府改,专家改,就连传承人也在改。政府不是传承人,也根本不知道真的非遗是个什么样,一旦看中,便要“做大”、“做强”,对非遗实施全面改造。可改的结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改成了伪遗产。 为什么会出现越演越烈的“改编热”? 首先,“改编热”的出现说明我们在观念上出了问题。很多人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也不能例外。这话听起来似乎不错,但实际在理念上已经出了问题。我们承认,随着时代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由于非遗的最大价值是其历史认识价值,因而,这种变化对于非遗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保护非遗并不是让非遗发展,而是让非遗尽量保持不变。这一点尽管很难做到,但无论如何都应该成为非遗保护工作者的基本目标。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上升到“被”保护的层面,目的就是将它放置在一个相对封闭但又不能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系统中,既不让它受到太多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不让它过快过猛的发展、变化,又得让它上承雨露,下接地气,并以鲜活的状态一代接一代地传承下去。这一观念如不尽早建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很难逃脱保护性破坏的厄运。 其次,“改编热”的出现说明我们在评价体系上出了问题。在某些人看来,评价一个非遗项目的好与坏,关键看项目规模如何?艺术化、专业化程度如何?而要想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专家彻头彻尾的改造。其结果只能是根据专家的特长与喜好,将山梆子戏改成京剧,将侗族大歌改成美声唱法,将传统庙会改造成现代集会。其实,我们评价作为民间的非遗产品,看重的不是其专业化程度,而是它能否代表一方传统,能否成为认识一方历史的重要窗口,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如果我们在评价体系上出了问题,很多非遗项目都会因规模化程度、专业化程度不“达标”而被施以好心的改造,而改造的结果,只能让更多的非遗项目失去原有滋味和固有本色。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因不遭破坏,重新研讨非遗评价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其三,“改编热”的出现说明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出了问题。在许多官员的观念中,所谓“保护”,就是让遗产经过他们的手,变得更酷、更炫、更好,而要想达成这一目标,就只能是改编,改编,再改编,其结果也必然是越改越假,越改越糟。一位为非遗保护立下过“卓著战功”的部门负责人曾经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于民间,死于庙堂”。可为什么我们一旦将它们请进庙堂,非物质文化遗产反倒变色走味?不再是我们想要的东西了呢?说到底,都是“改编”惹的祸。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反对的“改编热”,特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进行的改编或改造,至于那些仅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自己创作源泉,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某些元素进行新文学、新艺术之二度创作者,由于并未伤及非遗本身,创新作品也不属非遗,并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 (责任编辑:张宏、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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