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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发提醒哄抬忽悠石价过亿的石友注意了!国家修改价格违法处罚!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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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磅礴三界 于 2012-5-29 12:01 编辑

阿发真没有奇石 提醒哄抬忽悠石价过亿的石友注意了!国家修改价格违法处罚!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但我又觉得对石界没有用!因为如果我的石头能卖过亿!就算罚我8000万我也会给!!!:P:P:P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10日公布并实施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是中国政府网当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四、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将其中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第八条改为第十条,将其中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四条,将其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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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但我又觉得对石界没有用!因为如果我的石头能卖过亿!就算罚我8000万我也会给!!!

阿发老师说得好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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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枝竹藏乐 发表于 2010-12-10 20:11
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但我又觉得对石界没有用!因为如果我的石头能卖过亿!就算罚我8000万我也会给!!!
...

谢谢枝竹藏乐老师友情支持,我在想炒翡翠炒玉炒古董艺术品的炒楼炒地的同罪?谁来执行?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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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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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做人,真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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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者无畏 发表于 2010-12-19 12:51
诚信做人,真心做事。

动用国际刑警!双眼都得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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