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石赏 发表于 2017-12-20 13:55

江歌被刘鑫和陈世峰精心策划谋杀可能性最大

江歌被刘鑫和陈世峰精心策划谋杀可能性最大(这是义务写给死者和其母亲,伸张正义的文章,也是社会高度关注,在日本将于今天下午2时判决的案子。本文昨天上午9时起至深夜月11时才写完,请版主不要删帖。谢谢。)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门口遇害,事发后日本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11月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日本警方也证实了江歌母亲的怀疑,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正是江歌室友的前男友 。    以上是普遍的看法,但我以为,江歌被刘鑫和陈世峰精心策划谋杀可能性最大!    一、杀人动机    先分析最重要的,也是最难确定的杀人动机,最可能的杀人动机有——    1、刘鑫怀孕流产,案发前一个月,刘鑫向陈世峰索赔堕胎费用,陈世峰不肯出;刘鑫不做家务,不买日常用品 交给刘鑫的房租又借回去,江歌要赶刘鑫出其房屋。这说明刘鑫和陈世峰可能生活拮据,而急需要钱,杀江歌可夺其并不多的财产、金钱,同时又可报其欲赶走之恨。    江歌妈妈 @苦咖啡-夏莲 微博上这样评价刘鑫:我儿是正直善良但不是任人摆布的傻孩子,刘鑫和她住在一起后,刘鑫任何家务都不做,日常用品都不买,都用江歌的,房租说好负担一半,把房租给江歌后,又向江歌借钱,在东京的高消费中……刘鑫的品德暴露无遗,江歌不好意拒绝在家里住,就对刘鑫说因为刘鑫毕业后要回国,江歌毕业留在日本工作,害怕那时的别离,所以想分开住,我的歌儿还没有找到房子搬走就遭到陈世峰的毒手杀害!    2、江歌可能有一比较大的财产,被刘鑫和陈世峰发现后想侵吞。    江歌的母亲说,她拆迁分了两套房,卖掉了一套房子,在银行里存了20万保证金,于2015年4月送江歌到日本读书……    二、谋杀经过与分析    1、将江歌的财物自动转为刘鑫和陈世峰的    刘鑫和陈世峰两人因想夺取江歌的财产。首先要将江歌的财物,自动转化为自己的,这就需要江歌和刘鑫同住。    江歌死了,从理论上来说,江歌房屋中的东西,就全部暂时转为由刘鑫处分和占有了。而这暂时的占有处分权,可让江歌和陈世峰占有(偷盗)江歌的一些财物,更可能将江歌不为人知的财物据为己有。至于刘鑫他们以前如果有或明或暗占有(借)的江歌的财物、金钱,更是所谓地永远属于他们了。    这种据为己有,是建立在江歌已经死亡,无法报案追回其财产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为谋杀江歌做准备,刘鑫找借口住进了江歌的房屋中。    2、准备好杀人后换血衣的衣物 前去杀人不用乘车卡 逃避警方追捕     由于杀人后肯定会出血溅在杀人者身上,故必须先准备需要换的衣服。在江歌处杀江歌,刘鑫住在江歌处,自然不用另外准备换的衣服。而陈世峰是男人,和刘鑫又有所谓矛盾,如果他的衣服先放在刘鑫处,必定会引起江歌的怀疑。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刘鑫和陈世峰便决定由陈世峰直接带着换装的衣服(包括作案时戴着的白口罩,穿着的帽衫),来江歌处进行谋杀。且来时不用乘车卡等,以便使警方无法确定陈世峰到了杀人现场。    陈世峰和刘鑫准备好的刀具,可能放在刘鑫处,也可能由陈世峰随身携带在身上。    3、预防破案后被抓 做好了将罪责推在一人身上的准备    为了预防被警方侦破了案后,两人同时被抓,他们做好了可将罪责推在一人身上的准备——刘鑫和陈世峰导演了相互之间闹矛盾分居,刘鑫住入了江歌处。    谋杀案虽然发生于2016年11月3日凌晨(深夜),但在11月2日下午,邻居看到到他们三人吵架,江歌为了刘鑫,威胁陈世峰欲进行报警的情形,使陈世峰一人杀江歌合情合理——杀江歌的罪责可揽于其一人身上。    4、不让江歌报警 谋杀案发生在江歌的房内而不是房外 是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注意和不让警方怀疑案子是他们做的     刘鑫和陈世峰为了尽量在谋杀案中,不引起警方的注意——使警察不怀疑是他们杀的江歌,同是在2016年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在江歌居住的公寓,刘鑫要江歌请陈世峰离开,江歌要报警,而刘鑫不让!    谋杀在江歌屋外进行(也有可能在屋内谋杀,之后移尸屋外或杀伤未死时移至屋外),而不在屋外进行,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    试想,如果将江歌杀死在江歌的房中,共住又有钥匙能开门进入房内的刘鑫,必然有最大的嫌疑!    5、主动请求江歌结伴回家 准备对江歌实施谋杀    2016年11月2晚,陈世峰尾随刘鑫至其打工地点,刘鑫下班后请求江歌等她结伴回家,准备对江歌实施谋杀。    当晚22点多,江歌和江秋莲微信通话,23点08分挂断。这确保了江歌和刘鑫同时将会深夜回家,有利于实施谋杀!    6、对江歌实施谋杀    2016年11月3日零点22分(深夜),夜深人静,无人在屋外而可能无目击者的时候,躲在江歌所住房屋三楼的陈世峰,待江歌和刘鑫一同进入自己处在二楼的住房时,陈世峰从二楼下来后,最有可能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后者的可能性比前者大):    a、陈世峰一手抱住江歌身子,一手抱住江歌的头,并捂住其嘴,刘鑫便用刀向江歌的喉咙处猛扎,江歌只能发出像“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刘鑫向江歌扎了十一或十二刀——刀刀都是要害!直接要她死!!    由于江歌被抱住,脚步几乎移不动,所以杀江歌的时候,三个人的混乱的脚步声很少,很小,听起来像两个的脚步声。杀了江歌后,刘鑫怕被人发现,便迅速逃离进屋,换血衣或者销毁或洗血衣。    b、由于如果被杀的江歌死在江歌和刘鑫共住的房屋门口,如果找不到凶手的话,极容易引起人怀疑江歌是刘鑫所杀,所以为了保护刘鑫和陈世峰他们两人,也不排除,由刘鑫关门,把江歌关在门外,配合陈世峰在后面,由他一人杀江歌。    陈世峰有可能是从江歌身后,一手捂住江歌的嘴,使她只能发出像“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同时抱住她的头,向她颈部扎了十一或十二刀,将她杀害。    三、杀了江歌后,出现了下面的情形:    A、邻居供述:    邻居正在吃宵夜,据她回忆自己突然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后来发出这样的声音,“像人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他想,楼道里没有人养猫啊?不会是人的声音吧?他担心着开了一点门,看到一个女孩躺地上了,一个男人蹲在身边并摸着她脖子,这个男人戴着白口罩,穿着帽衫,带着帽子,还和他对视了一下。    B、2016年11月3日零点22分,江歌在公寓门前被杀害,刘鑫于案发后在警察局作了3天的笔录。由于他们是共同谋杀江歌,所以她一直不敢说出真相,特别是引导警察去抓陈世峰。因为抓出同伙来了,是对她的威胁!    所以刘鑫一直说她不知江歌是如何死的,特别是死都不承认关了门!因为承认关了门,深层次实际上就等于她承认了(合谋)犯罪,对其心里压力太大,但同时她也不敢否认没有关门。    C、11月3日17点,中国驻日大使馆(向江歌母亲江秋莲)打电话表明江歌遇害。晚上,江歌母亲从刘鑫那确认了江歌的噩耗。但未承认或未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11月4日凌晨三点,江秋莲发布微博,请求在日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向刘鑫和陈世峰施加了巨大的压力)    E、11月4日晚,江秋莲抵达日本。11月5日9点33分,江秋莲发微博:我是江歌的妈妈,我现在在东京警察署,昨晚见到江歌遗体,我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    上述微博发出后,刘鑫立即陷入舆论的漩涡,日本警方也重视了江母的上述怀疑!(可能是)警方按江母的怀疑研究案情,走必要的程序用了一天后,陈世峰于案发5天后的11月7日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    案发7天后的11月9日,刘鑫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案发22天后的2016年11月24日,本警方公布嫌犯为陈世峰,并公布嫌犯与刘鑫的关系后,北青报记者再次询问刘鑫:“是否知道当天在门外的就是陈世峰?”刘鑫回答是:“我只是把该说的都说了才破的案”。(据2016年11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刘鑫由于心虚不敢正面回答和正面确认,只敢顾左右而言他!    以上是刘鑫是合谋者的一个佐证!    F、刘鑫和陈世峰是合谋者    陈世峰所谓地准备好刀,带好换洗的衣服(包括作案时戴着的白口罩,穿着的帽衫),前去所谓的谋杀现场,也不用乘车卡等!且已经杀了江歌!这足以证明陈世峰是要进行谋杀活动,只是不是针对刘鑫而已,同时这也足以证明刘鑫认为陈世峰不是要杀她,且他们两是合谋者。因为——    一方面,假如刘鑫不是合谋的杀人者,而是可能被陈世峰谋杀的对象,她就会对陈世峰深恶痛绝,甚至巴不得他死。另一方面,对于一个正常的人,特别是像刘鑫这样的研究生,凭本能也能推断陈世峰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所以她一定会非常积极地,以最快的速度指控或引导警方确认陈世峰是犯罪嫌疑人。    但刘鑫却在明知犯罪嫌疑人,且是所谓地要杀自己的嫌疑人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或不引导警方确认陈世峰是犯罪嫌疑人!难道她不知道由此所带来的后果?——人们肯定会由此而怀疑她也是合谋的犯罪嫌疑人!知道!    但她为什么明知道还这样做?最有可能的是,她就是共同犯罪嫌疑人之一,她必须护着同伙陈世峰,因为陈世峰一旦被抓,就是抓出了她的同伙,她的同伙就可能供出她是共犯等!    所以刘鑫和陈世峰是合谋者。    G、刀是刘鑫递给陈世峰的,或江歌是他和刘鑫联合杀的,他们两都摸过或用了这把刀!    刘鑫一直护着陈世峰而让他未被警方及时抓获,陈世峰心里不可能不明白!他出于感恩也不会故意说,案发时作为凶器的刀,是她递给江歌的,江歌再用该刀刺他。因为这完全有可能会使人们怀疑,刘鑫没有将刀递给江歌,而是递给了陈世峰!    所以为了避嫌,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陈世峰肯定会说,刀是江歌自己的!是江歌用自己的刀先刺向他,之后他自卫地杀了江歌。    但陈世峰作为犯罪嫌疑人,他在法庭上却说,是刘鑫递了一把刀给江歌,江歌先用该刀刺他,他因为自卫而杀了江歌。也许在他看来,这种说法对刘鑫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对他却非常地重要——可以大大地减轻其罪行,所以他不得不如实地说!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刀被陈世峰藏起来了,警方至今也未找到。陈世峰为什么不说刀是江歌的,却说是刘鑫的!?要知道,把这一问题推给死人是最容易的事,但他却偏偏“推给”刘鑫!    这里或许只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答案:事实是,刀是刘鑫递给陈世峰的,或江歌是他和刘鑫联合杀的,他们两都摸过或用了这把刀!只有这样,陈世峰才会按上述说法说。因为只要事实对他有利,他一定会尽量地说事实——他明白只有这样才不容易被戳穿,而对他最有利。    H、结论:最大的可能是刘鑫和陈世峰谋了杀江歌    如果不是刘鑫和陈世峰谋了杀江歌,而是陈世峰说的,他为劝刘鑫和他和好,陈世峰(或陈世峰和刘鑫)就不会准备好刀,以及带好换洗的衣服(包括作案时戴着的白口罩,穿着的帽衫),前去所谓的谋杀现场,就更不会不用乘车卡等!明显地搞出一副“标准的谋杀架势”,江歌也不会被杀!所以可以肯定是陈世峰在撒谎!    刘鑫说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关了门,也不知道门外发生了杀人的情况,又慌忙地报警……她在警察局里三天都想不到是陈世峰杀了江歌。    在江母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警察于距案发5天时已经逮捕了陈世峰,受到江母的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后,刘鑫才于距案发7天后,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案发22天后的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公布嫌犯为陈世峰,并公布嫌犯与刘鑫的关系后,北青报记者再次询问刘鑫:“是否知道当天在门外的就是陈世峰?”而刘鑫答非所问地答:“我只是把该说的都说了才破的案”。    刘鑫一直说她对江歌的死不知情,特别是死都不承认关了门!因为承认关了门,深层次实际上就等于她承认了(合谋)犯罪,对其心里压力太大,但同时她也不敢否认没关门。    这一切,不是说明刘鑫在撒谎,是什么?    而刘鑫和陈世峰的撒谎,反过来,则可以解释,是他们合谋杀了江歌。    综合全文:最大的可能是刘鑫和陈世峰合谋杀了江歌。                                                                                             2017/12/19以上仅根据互联网上的信息,进行的分析,并非是已经确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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