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石缘 发表于 2011-1-24 1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剽窃者可恶:
多谢西夏兄支持和关注!
三十而立 发表于 2011-1-24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赵劲松是某个小领导
支持维权
谢谢而立老师的支持!很多人帮我这样分析的。我也没有要求怎么样,只是说让总编协调一下,即使仅仅只是赔礼道歉也行。最起码要有个说法嘛,不能总是说不知道赵劲松是谁就把我搪塞过去了吧。
但至今都没有音讯。
源石居 发表于 2011-1-24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剽窃可耻!
现在搞网络剽窃的大有人在,有窃文章的,也有窃图片的,有的人搜些图片来不注明出处冒充摄影 ...
多谢源石居老师支持!谢谢!
石事如意 发表于 2011-1-24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令人气愤
多谢石事老师关注和支持!
祝您新年事事如意!
艾酷石 发表于 2011-1-24 1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维权!
多谢艾斑竹支持!
中国灵璧石 发表于 2011-1-24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维权!
多谢中国灵璧石老师旗帜鲜明的支持和关注!
日照瑞丽 发表于 2011-1-24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瑞丽老师支持!
先弄清楚再说,如果是编辑失误,倒也可以谅解,刊个声明,致一下歉是应该的。如果是剽窃,就有些不雅了,淮北、宿州相距很近,赏石界能拿动笔的寥若晨星,这样大大咧咧的窃美,有点搞笑,编辑部应该严谨一点。
本帖最后由 梦牵磬石山 于 2011-1-24 18:04 编辑
呵呵。维权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你先固定证据。我的摄影作品在徐州是被侵权最厉害的,很多户外广告都用。我现在手里还有三个侵权的哪,证据已经固定。闲暇时可以起诉了,中院受理侵权案!我已经把六七个侵权的统统拿下了,还都是权利部门,我自己也没有请律师,很简单的事情。:lol:kafei
我也剽窃一下:lol
先弄清楚再说,如果是编辑失误,倒也可以谅解,刊个声明,致一下歉是应该的。如果是剽窃,就有些不雅了,淮北、宿州相距很近,赏石界能拿动笔的寥若晨星,这样大大咧咧的窃美,有点搞笑,编辑部应该严谨一点。
这人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是人一般干不出这事的!“赵劲松”,妈的!人肉他!
首先支持老师维权。
其次浩瀚说的对,先私下沟通解决。因为毕竟都是圈里的人物。
三是如果协调不好 坚决诉诸法律。
四是如一石缘 、闞老师所言——注意搜集证据、法律的时效。
五是如果自己没有时间 可聘请律师。
祝早日报捷。:peifu
磅礴三界 发表于 2011-1-24 14: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弄清楚再说,如果是编辑失误,倒也可以谅解,刊个声明,致一下歉是应该的。如果是剽窃,就有些不雅了,淮 ...
马弟在宿州市赏石界也是名人,尤其是有文化的阶层都知道马老弟的大名,还望马弟从中调解,
毕竟我不想把此事闹腾,更不想抓住不放。
本来我并没有定过《中国灵璧石》杂志,一日偶然在宿州协会副会长刘先生家里看到该杂志,随手一翻,大吃一惊。
吃惊之余,打电话给总编(注:总编也是我很熟悉的朋友,一直很敬重他的人品人格,相信马弟一定也与他相交深厚)。
谁知至今还不清楚赵劲松是谁,无奈之下,我就先告诉总编,实在搞不清楚,我只好发到网络上。
不过,总这样僵局也不好,我不想得理不饶人,更不想拿这等小文说事(毕竟这篇文章没啥分量),请马弟从中斡旋,和平解决最好。打官司太浪费时间精力了,不值得。
梦牵磬石山 发表于 2011-1-24 1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维权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你先固定证据。我的摄影作品在徐州是被侵权最厉害的,很多户外广告都用。 ...
多谢梦兄指点!您让我很有信心,可我常年因为各地石展乱跑,请假太多,领导不高兴,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一定又要请很多假了,领导又会不高兴了。唉,我不想打什么官司,只要一个说法,怎么就不到赵劲松是谁呢。
快乐老崔 发表于 2011-1-24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剽窃一下
先弄清楚再说,如果是编辑失误,倒也可以谅解,刊个声明,致一下歉是应该的。如果是剽窃 ...
多谢老崔哥支持!